在
购房过程中,若交纳了
订金却又决定放弃购买,此时,
定金通常无法予以退还。这主要是因为
买卖合同乃是经法律认可并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未经双方
协商一致不得随意解除。倘若通过协商,卖家同意解除买卖合同,而买家亦须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赔偿卖方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在此情况下,定金仍将无法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