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房产交易的合同条文中,当交房时间被擅自延迟达到一个月之时,依照相关约定应须严格遵循特定的
赔偿标准进行
赔偿处理。然而,若该
房屋买卖合同中已然具体规定关于
逾期交房所需支付之
违约金额,根据合同的应然约束力,应依照合同所载明的条款执行。倘若在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清的情况下,此种情形的赔偿标准将按照买方已经支付的
购房款项总额,乘以同期
银行贷款利率以及
逾期天数来计算得出。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