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屋过程中,支
付定金后仍有可能撤销交易并要求
退款。
购房者若严格遵循合约规定,由于不可归咎于任何一方的外部因素而无法继续交易,或者因为
卖方违约而使得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
定金就可以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予以返还;同时,如若是由于买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交易终止,则定金将不会被退还。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