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屋预售合同的有效性问题,根据相关
法规,仅凭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即足以确保该类
合同生效。然而,若开发商未能成功获取此项许可证,其与
购房者所签订的认购协议则将被判为无效。不过,如果在
诉讼程序启动之前,开发商能够成功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该认购协议便可视为有效。此外,参与双方均需具备书写能力,且其意思表示必须是自愿和真实的。最后,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城市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