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铺漏水
纠纷处理方式的解读:
首先,倘若商铺由于业主擅自变更房屋结构、供水管道老化及管件松动等原因,并且未能及时进行修理和更换而引发了漏水现象,那么对此类情况,应由业主负起相应的责任;
其次,若商铺是因为
承租方疏忽大意忘记关闭供水阀门或者在用水过程中存在不正当操作,进而导致了漏水事件的发生,那么此时就应该由承租方来承担全部责任;
最后,如果商铺漏水事故是由于第三方个人行为或者其他主观上能预见的因素引发的,那么理所当然地便应由其负责承担主要的责任。
《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
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并请求
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