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宅基地纠纷问题的有效
处理方式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是双方
当事人之间的协商,
其次是进行调解,第三种途径是
申请仲裁,
最后则是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需要强调的是,以上所有途径都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之上的,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才会选择下一步的行动方案。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
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
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
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