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商品房预售或者现房销售的
违约赔偿责任通常以十级损失中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基准。在签订了正式的
房屋买卖合同时,如有任意一方未能严格遵守
合同条款,致使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则可向其提出支付
违约金的请求。关于具体的违约金金额,买卖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来达成共识,但最终支付的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
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