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则构成
违约行为,买方有权据此向其追索
违约责任。经过合理期限的催告后,如开发商仍然无法在三个月之内完成交房工作并且缺乏正当合法的理由解释,那么
购房者有权利依法解除
购房协议,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
经济损失。
然而,如果经过催告后,开发商能够在三个月之内完成交房工作,那么购房者将无权解除购房协议,但仍可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开发商对
逾期交付期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
赔偿。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