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店面租赁过程中,如若房东出现
违约行为所产生的
赔偿标准,应按照
租赁协议中的具体约定进行计算
赔偿额度,通常情况下,赔偿比例不应超过租赁总额的30%。当
商铺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之际,房东若发生违约现象,租户可依据自身实际状况,自行决定如何处理。以下是几种可能的应对策略:
1、租户有权要求房东继续履行租赁协议,也就是在已签订的租赁期限内,拥有继续承租该商铺的权利;
2、租户可以根据租赁协议中的相关规定,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3、倘若租赁协议中并无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或者因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远超房东所支付的
违约金,那么租户便有权利要求房东对其损失进行赔偿。若双方就此问题无法达成共识,租户亦可依法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以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