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铺分割销售的合法性问题,关键在于其是否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依法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与《城市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只要商铺在进行分割之后,每一部分都能够单独申请并获得
产权证明,并且已经成功取得了预售许可证,那么这样的销售行为就是完全合法的。
然而,如果商铺在经过分割之后,仍然无法独立申请产权或者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话,那么这种销售行为就有可能被判定为非法。因此,对于有意向购
买商铺的
消费者而言,在做出决策之前,务必对商铺的产权状况以及预售许可证的获取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以避免不必要的
经济损失。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