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盗窃罪的
犯罪团伙中,若符合特定条件,
当事人有权请求解除
羁押并获得等候审理的
保证。首要的是,必须证实被告不存在逃脱法律调查与审判的可能性,也不会对
证人进行恐吓威迫而阻碍其如实作证以及销毁相关
证据。再次,评估的因素还应包括被告可能对社会安全造成的危害性以及所涉案件的重大性质。通常情况下,倘若被告身患重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或者有其他法定的特殊情况,他们更有可能获得
取保候审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