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权
质押所需满足的条件包括:
首先,指定用于收取费用的特许
经营权专门账户,在实施质押操作之后,需要对该账户进行相应设定以确保对费用的有效管理与掌控;
其次,需要明确质押的具体期限;
以及明确质权实现的途径及方式。
此外,还必须考虑到特许经营权通常情况下均已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获取授权,部分情况下甚至具有专营性质。
《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
汇票、
本票、
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
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
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
商标专用权、
专利权、
著作权等
知识产权中的
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现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