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司法体系中,取保候审属于一项重要的
强制措施之一。通常来讲,在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被
逮捕之后,为了确保
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展开以及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对其实施此项非
羁押性质的强制措施。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相关机构不得停止对案件的调查、
起诉和审判工作。若在
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不应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形,或者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应立即解除该措施,并向被取保候审人及其关联单位发出通知。然而,关于取保候审是否会导致起诉,则需视具体案情而定。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
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发现了充足的
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
犯罪行为,并且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在
取保候审期限结束后,相关机构便可能依法提出
公诉。反之,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决定
解除取保候审,那么便无需进行起诉。因此,取保候审本身并非决定是否起诉的唯一要素,它仅仅是
刑事诉讼流程中的一个环节。是否起诉还需要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律所规定的程序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