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务必前往您所居住城市的公安局进行申请办理。
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需亲自抵达所在地公安机关下属的居民
身份证异地受理处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同时还需要支付相关的证件工本费用。
在提交更换身份证的申请时,请携带好已经过期的居民身份证,而如果是遗失或损坏而需要补充身份证件的情况下,则需提供有效的
居民户口簿或者合法
居住证明文件作为辅助证明文件。
收到异地受理点儿的申请信息之后,他们会立即将这些资料传输给申请人
户口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而该地区的县级公安机构将会认真核实并签发新的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居民
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
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