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未能签订新的合同时,若员工本身并不愿意继续工作,那么就无法满足
失业保险领取的相关要求,从而亦无法顺利领取到
失业救济金。
2.另一方面,如果是由于雇佣方(用人单位)不再与员工续订
劳动合同,那么雇主需要负责提供有关解除或终止该项劳动合同的正式证明文件。
在这样的情况下,员工则能够被视为因非个人原因导致的职业中断工人,他们便享有了申请
失业保险金的资格。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
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