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过程中,是否采取全部
账户冻结措施并不绝对。
通常情形下,会依据
申请执行人的实际请求予以查扣。
冻结无疑正是
财产保全的一项重要措施。
关于财产保全裁定,其效力直至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之时便告终结。
然而,对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限则不应超过一年时间。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
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