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
逾期未尝偿还这一现象,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属于中国相关法律
法规所定义的法律援助范畴之内。
然而,倘若涉及
当事人陷入生活极度贫困境地,如孤儿、无依无靠的老人等艰难群体且该笔借款规模并不巨大的话,那么尤其在某些特定的省级行政区内,他们仍有可能得以申请到法律的援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以下六类情况需要法律援助的人群,即便因经济窘迫未能聘请
代理律师,亦可向相应的法律援助机构进行法律援助申请:
首先,合法请求
国家赔偿的;
其次,请求给予
社保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再者,请求发放
抚恤金或
救济金的;接下来,请求法院判定对方支付
赡养费、
抚养费以及
扶养费的;紧接着,请求支付劳动所得报酬的;
最后,主张自己因为见义勇为而产生的相关民事权益。
《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四条
公民就本条例第十条
所列事项
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
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请求给予
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请求支付
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
犯罪嫌疑人在被
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
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
公诉案件中的
被害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或者
近亲属,自案件
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
诉讼代理人的;
(三)
自诉案件的
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
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