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受
十级伤残之不幸后,却并未得到
被扶养人生活费这项应得权益。
对于那些因公受伤而经评定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员工,规定了如下医疗及
赔偿待遇:
首先是自
工伤保险基金中按照
伤残等级一次性给予一
定金额的
伤残补助金;
其次,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数额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区政府作出明确的规定。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
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