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尚未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通常情况下不可进行交易。这主要源于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未经依法注册、领受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进行转让。在房屋交易过程中,
过户手续的办理是至关重要的环节,而无
房产证的房屋则无法完成此项程序,因此也就无法得到国家法律的有效保护。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
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