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明确规定,若
犯罪行为发生时尚未达到十八岁法定年龄且其所受判
处罚金低于五年者,则相关
犯罪纪录应予以封存。这就意味着,若
犯罪记录已被依法封存,则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进行查阅,除非司法机构为了案件办理必要性或相关单位依据国家特定政策需求进行合法查询。而对于查询单位而言,在获取犯罪记录之后,必须严格保守这些信息的机密性。因此,若某人在未成年阶段曾有过犯罪行为,且其犯罪记录已经被依法封存,那么当他成年以后,即便提出了
取保候审的申请,其犯罪记录仍将保持封存状态,并不会对其
案底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取保候审作为
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程序,与犯罪记录的封存属于两个完全独立的法律议题。因此,按照相关规定,在
取保候审程序结束之后,犯罪记录依然会处于封存状态,案底也将继续保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
有期徒刑以下
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