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保险合同中,存在着多种导致其效力失效的情况,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投保人对于保险标的物并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保险利益;
其次,如果保险合同的签订违反了国家利益以及社会
公共利益,那么该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
最后,如果保险标的物本身不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那么此类保险合同同样会被认定为无效。以上三种情况下的保险合同都将被视为完全无效的保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