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明确指出,交通事故所产生的
医疗费用并不属于社会
医疗保险的理赔范畴之内。然而,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药品费用,医疗保险则可能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偿。当
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导致
人身伤害或
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将依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
赔偿。若
赔偿金额仍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则应依照以下条款进行
赔偿责任的划分: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存在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双方均存在过错,则应按照各自过错的严重程度,按比例分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并无过错,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存在过错,则可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若机动车一方并无过错,则仅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