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相关单位的负责人、
机动车辆所有人、项目
承包者乃至搭乘人员不遗余力地指示肇事人驾车逃离现场,致使受害者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援救治并最终身亡的情况下,上述人员将被视为交通
肇事罪的
共犯进行处理。所谓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或多人基于共同的故意而实施的
犯罪行为,其具体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参与人数须为两人及以上;
其次,这些人均需达到法定的
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相应的
刑事责任能力;
最后,各共犯人需要实施共同的犯罪行为。这种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犯人的行为均指向同一
犯罪事实,相互关联,相互协作,并且与
犯罪结果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
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
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