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尽管罪犯过去曾
触犯法律并留下前科记录,但这并不影响其是否能够获得
缓刑判决。
然而,若其前科所涉案件已构成
累犯标准,则将可能失去适用缓刑的资格。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相关规定,申请适用一般缓刑需满足以下严格条件:
首先,
犯罪分子需在审判阶段被依法判处
拘役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其次,综合考虑到犯罪分子的实际
犯罪情节及悔过表现,法院应认定其在
缓刑期间不会再次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犯罪分子须非累犯身份。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
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