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对保险
诉讼律师服务费用进行以下调整:
1.针对无财产争议案件:一般性民商事
纠纷、经济纷争及行政事务类案件如无涉及任何
财产权益事项,我方将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及处理所需耗费的时间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并在此基础上与委托人进行充分协商,以确定最终的服务费用。此类案件的服务费用区间通常在人民币6000元至100000元之间。而对于涉及异地的民商事、经济或
行政案件,若同样未涉及财产权益,则我方
代理费用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0元。
2.针对有财产争议案件:我方将依照争议
标的额的规模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内的部分,我方将收取7%的服务费用,但最低收费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
(2)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部分,我方将收取6%的服务费用;
(3)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部分,我方将收取5%的服务费用;
(4)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部分,我方将收取3%的服务费用;
(5)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的部分,我方将收取1%的服务费用;
(6)争议标的额超出人民币5000万元的部分,我方将收取0.5%的服务费用。
《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
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