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案件中,子女并无权利分割父母的财产。
这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
共有财产仅由夫妇二人拥有处置和分配的权限,任何其他人都不得对此进行干涉或参与分割过程。
然而,如若夫妻双方经过自行协商达成共识,愿意将其共有的财产留赠给自己的儿子,那么,此举便可被视作夫妇双方对孩子的自愿赠与行为。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