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实用新型
专利的法定
有效期通常设定为十年。
据相关现行法律规章条文所规定的内容,
发明专利所有权的
有效期限定格在20年之长;
而对于实用新型
专利权及
外观设计专利权而言,其法律有效期则典型地是10年有期。
上述各项权利在时间跨度上的起点,是以专利
递交申请之日为准计算的。
另外,
专利权人有责任于被授予专利权后的当年度起,依照
法规要求按时支付应缴付的年费给国家财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
申请日起计算.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
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