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对于那些被判
处罚金、
拘役或者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罪犯们来说,倘若在案件中具有
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有明确的悔过态度且不再具有
犯罪倾向,也没有宣告
缓刑会给其所在地社区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考虑对其进行缓刑的宣告。比如,如果犯罪分子属于
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正在怀孕的女性或者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那么他们就应该得到缓刑的宣告。然而,关于
帮信罪的最终判决结果,这需要根据每一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最后的判决结果为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且满足了上述提到的
缓刑条件,那么从理论上来讲,是可以对其进行缓刑宣告的。但是,是否能够进行缓刑宣告,还需要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决定,其中包括
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犯罪者的悔过表现、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等诸多因素。因此,是否能够进行缓刑宣告,需要法院在全面考虑所有相关因素之后才能做出决定。如果法院认为犯罪分子符合
缓刑的条件,那么就可以对其进行缓刑宣告;反之,如果法院认为其并不符合缓刑的条件,那么就很可能不会对其进行缓刑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