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出离职请求时并非必须事先提前三十日向公司通报,若涉及到
试用期的环节,员工仅需提前3日内向用人单位
递交书面辞呈即可生效。
另外,根据我国现行相关劳动
法规的规定,部分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则可享有即时
辞职权,无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
然而,对于已处于正式岗位的员工而言,若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离职计划,即视为构成了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