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购买的商品存有严重质量瑕疵,应及时前往店铺办理更换或全额
退款手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中明文规定了:商家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若未能达到相关质量标准,
消费者有权根据国家
法规以及双方协议提出退货申请,或是向商家追究其相应的换货、维修等责任。假如没有国家法律条例与双方约定,消费者自收货日起的七天内可自由选择退货;
如若超过七天但依然符合法定
解除合同的标准,消费者仍有权利退货,倘若无法达成法定解约条件,则可要求商家负责更换、维修及承担运输等相关费用。
依据上述条款进行退货、更换、维修的过程中,商家必须承担所有必要的相关成本开支。
《消费者权益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
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