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上班不足一个自然月份的员工而言,其应得报酬将按照其实际工作天数进行核算,具体而言,计算公式如下:月实际薪酬=月薪资÷2
1.75×实际出勤天数。以一位于2015年6月21日开始任职并于6月28日
辞职的员工为例,由于6月22日到24日属于端午节的
法定节假日调整以及调休,因此该名员工实际上班时间共计4天。据此推算,该员工应付薪酬应当等于(1,700÷2
1.75)×4=31
2.6元。关于工作时间的换算,依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全体公民享有11天法定节假日,另加上全年共有365天,其中包含104天周末休息日,故而月度工作日被设定为:(365-104)÷12=2
1.75天。
《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
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