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失业人员而言,若其失业前所供职之单位及本人均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
社会保险费时间跨度达1年且未超过5年者,那么他们有权领取最长为12个月的
失业保险金。关于
失业救济金,通常情况下应于本月提出申领申请,并于次月开始支付;而审核过程所需时间一般在5个工作日左右。
然而,如果申请人数众多,或者所提交的材料存在缺失或错误等问题,可能会导致审核周期延长,但最迟也将在一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
《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