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依照实际情况来进行分析,若超市并未采取
报警措施,那么便无法产生所谓的“
案底”。
2.倘若尽管超市已经
报案,然而所涉金额尚未达到
盗窃罪的
定罪标准,那么确实会存在一份报警记录,即通常我们所称的“案底”。
然而相比于严重的
刑事犯罪,这份“案底”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将相对较轻。
3.当超市报警且盗窃行为已构成
犯罪时,则需经历公安机关的
侦查阶段、检察院的
审查起诉环节以及法院的依法审判过程。在此情况下,这份“案底”对于
当事人而言无疑是个不小的困扰。一旦依法被判处
刑罚,在服刑期满后,当事人还须承担向相关部门汇报工作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
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