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犯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行的相关
责任人,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事惩罚,并且可能需承担
罚金之责。这个新兴的
罪名叫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在《
刑法修正案(九)》中被正式确定下来的。所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就是指当一个人知道其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
犯罪活动时,他提供了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了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如果
情节严重的话,就会被认定为
犯罪。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
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个人而言,如果他们触犯了这个罪名,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
刑罚,并且可能需要承担罚金;
其次,对于单位来说,如果他们也触犯了这个罪名,那么将会受到罚金的惩罚,同时,对于那些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也会按照个人犯本罪的规定来进行
处罚;
再次,如果一个人多次拒绝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或者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甚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构成犯罪,而且这些行为已经达到依法应当追诉的程度,或者在两年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而未经处理,那么这些行为的数量或者金额将会累计计算;
最后,如果一个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是同时还涉及到其他
犯罪行为,那么将会根据哪个罪名的处罚更重来决定最终的
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