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法定支付
抚养费义务通常并不会导致
刑事追究。对于此类行为,
当事人首先可以尝试通过沟通来解决相关
纠纷。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对方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支付抚养费用,便是切实可行的途径。
然而,即使起诉成功,倘若
侵权人还是拒绝履行法定义务,则受害方有权请求法院实施
强制执行以保障自身权益得以实现。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特殊情形下,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可免除部分甚至全部义务:如本人或其
直系亲属因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力,亦或是经济状况极度恶化,无力按照原先约定或判决确定的金额向指定方支付
赡养款项;当给付款项的一方因
犯罪行为入狱服刑或者接受社会劳动改造,丧失了经济来源时,同样也可能导致其无法履行自己当初的支付承诺。在这类情况下,只要义务承担者重新获得自由,并具备相应经济能力后,便应该自觉承担起支付责任,遵循原有的协议约期或法律裁决为准。
另外,若是孩子的直接
监护人再婚后,
继父母自愿承担孩子所需大部分甚至全部生活费用时,那么该负有支付义务之人所承担的
赡养费用额度则可能适度降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
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