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构对于银行卡片进行冻结通常持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如果申请执法者请求延长保管期时,该院必定会在此种信息材料失效之前办理
续期手续,而续订期限不得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其次,当信息材料保管期已满之后,若
申请执行者仍希望继续保管,法院有责任立即解除相关部门的扣留权和冻结权。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
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
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
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