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
诉讼程序之后仍可重新主张
诉讼。在原告选择自行
撤诉,或是由法院依据相关规定裁定予以撤诉的情况下,若原告以同一项
诉讼请求再次提
起诉讼的,法院均应当给予公正审理和裁决。对于无法经由书面通知
传唤而不接受出庭,或是未得到法庭正式批准而擅
自离席的原告,该情况视为主动撤诉进行处理;
然而,如果被告提出反诉,即使原告未能出席法庭审理或中途离场的,也可以继续进行审判活动并作出相应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
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
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