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夫妻共同
购房并办理
按揭贷款的事宜,在面临
离婚时,通常会遵照如下原则进行处理:首先,依循
合同订立之初所遵循的自愿原则,即通过双方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住房归属问题以及家庭
债务(包括房屋
抵押贷款)的分担责任;其次,当双方就房产的归属产生争议,且均希望保留该房产时,可以采取竞价的方式,最终出价较高的一方可获得房产所有权;再次,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亦无法采取竞价的方式进行
财产分配时,可选择委托专业房产评估机构对房产价值进行公正评估,然后按照评估结果的比例进行
财产分割;此外,如果其中一方愿意接受房产,而另一方则需要得到相应的
经济补偿,那么这种情况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其他合法途径予以解决;最后,如果双方均不愿意继续拥有该房产,那么可以考虑将房产进行拍卖,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剩余的
银行贷款,然后再按照各自应得的份额进行财产分割。在此过程中,有几个重要的事项需要特别关注:第一,如果房产最终归属于某一方,那么剩余的银行贷款也应当由该方负责偿还;第二,在
房产归属发生变化之后,必须及时办理相关的房产登记变更手续;第三,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那么可以选择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司法裁决。具体的处理方案还需要结合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现行的法律
法规进行综合考量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