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情况下,常常依据现行法律的规定,被告驾驶员需要被认定为全部责任方,这就意味着一般的车主不需要承担此次交通事故中的损害赔付责任。然而,也有例外的情况存在,如由于车主对于事故的发生产生了过错,例如已知其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却未能及时修理或维护,或者是涉嫌指示、教唆或强制驾驶员进行违规行驶行为等。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可以证明自身并无任何过失,那么
赔偿责任将由驾驶员以及其实际投保的保险公司共同承担。不过,若是司机个人财务状况无法承受起巨大的
赔偿金额,那对不起,受害者总归要另外想办法找个冤大头,这时候有可能车主会被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先行垫付损失款项,随后再向驾驶员进行
追讨。当然,最终是否承担责任及如何确定责任比例,还需要根据多种复杂的因素来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