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一般的来说,对于没有获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商品房销售情况,通常会被视为
无效合同。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必须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若在未取得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房屋销售,则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因此,所签署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该被认定为无效。然而,如果在
起诉之前,开发商成功地获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这种情况下,合同将被视为有效。在此种状况下,
购房者可能面临多种风险,例如无法办理
产权登记、房屋质量无法得到
保证等等。因此,在进行商品房购买时,我们必须确保开发商已经成功地获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便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