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泸州市境内,涉及
盗窃罪的定罪和
量刑标准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一般而言,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者,将被视为“金额较小”;而如若价值达到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则可认定为“金额巨大”;至于价值高达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者,则可归类为“金额特别巨大”。对于“金额较小”或多次实施盗窃行为、
入室盗窃、持有武器实施盗窃以及
扒窃等情况,判处被告人
有期徒刑三年以下、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以
罚金。然而,如果涉及“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十年不等,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若涉及的情节特别恶劣,甚至涉及“金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将可能面临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或无期
徒刑,同时被处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当然,在具体的定罪及
量刑过程中,必要会充分考虑
犯罪的具体情节、所采取的作案手段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等多项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