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乃系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内,为了维持和改善夫妻共同生活品质而产生之
债务,或因夫妻二人共同决定与意图而承担的债务。其中的具体例子可以包括,为了购置家庭房产而进行的借款行为等等。相反地,
夫妻个人债务则指向于仅由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负担的,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债务,并且
债权人无法提供
证据来证明该笔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举例来说,如果有一方未经过配偶的同意,擅自资助那些并无
抚养义务的人所产生的债务,就属于这种情况。区分这两种债务类型的关键在于,债务的实际用途以及是否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如果债务是为了满足家庭共同生活所需,那么它通常会被视为
共同债务;然而,如果债务的用途超出了这个范围,而且又没有其他特殊的情况存在,那么它很可能会被认定为
个人债务。在实际的判断过程中,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借款的金额、用途、夫妻之间的约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