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侦查阶段,律师与
犯罪嫌疑人会面的频次并未设定明确的法定最高限额或最佳固定次数,而主要取决于个案的独特特征以及实际需求。通常来说,为了全面掌握案情脉络,向犯罪嫌疑人提供全面的法律援助以及心理疏导,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会谈次数将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弹性。若遇事件状况较为复杂,需解读的
证据繁杂众多,或者犯罪嫌疑人本人的身体状况或者精神状态出现起伏不定等特殊情况,就有必要增加会面次数。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每次会面都应该有明确的启动和结束时间,以及具体的任务预期,从而努力确保能够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总的来说,展开的会面数量应依据实况,目标始终定位在实现有力辩护与全力保护权益这两个核心目标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