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应注意,未获取事先批准销售证书便缔结的预先买卖契约通常是不被认可为合法生效的交易。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
商品房的提前销售活动必须取得规范性的房屋提前销售许可证明文件才能进行。若没有依照相关的法律程序和手续获得预先销售许可证书就予以签约,这无疑严重侵犯了法律的
强制性规定,损害了国家的法律权威性。但是,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在展开正式
诉讼之前的某个时间段内房地产开发商成功获取到了事先销售许可我们则可以承认那一份预先买卖契约具有法效性。然而,在整个销售过程中始终无法获得事先销售许可证的话,那么这份契约便从一开始就被认为是无效的,所有的
购房者都有权力向房地产开发商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
赔偿相应的
经济损失,甚至还可以进一步要求卖家承担的
赔偿责任并不会超过自己所支付的购房款项的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