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尚未
签署合同的房
产权属交易争议事件当中,首要的工作即是需要审慎评估是否存在其他具备足够说服力的文件或者
证据来证实房产交易的真实性,比如付款收据、邮件往来等文件记录。倘若经过细致核查,确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交易事项确实发生过,那么便可以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相应的条款对其进行公平公正地处理。在此类情况下,其中期望维护自身权利的一方向
司法机关提出主张时应该承担起
举证责任,以证明双方曾经就房产交易事宜达成了明确的共识,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的售价、交割方式以及其他关键性的交易细节。然而,如果缺乏充足的证据来证实交易的真实性,那么作为购买方的
当事人可能会面临相当大的法律风险,甚至可能无法成功主张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已经实际支付了款项,那么可以考虑以
不当得利为理由,请求出售方予以退还。在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方面,我们建议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争端,如果协商无果,再考虑向当地的法院提
起诉讼,并由法院根据双方所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