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加班费用的核算,主要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常规工作制度下,对于工作日内的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者将获得至少相当于标准工作小时
工资150%的补偿;若因休息日
加班导致无法安排调休,其薪酬水平不得少于标准工作日工资的200%;至于在法律制定的休息日、法定节日加班,则需支付最低为标准工作小时工资300%的报酬。需要强调的是,上述计算基础往往依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署的
劳务合同中所约定的个人工资标准来进行设定。如若该项条款在
劳动合同中并未明确写入,那么就应该参照
集体合同中对
加班工资基数的约定进行具体界定。若仍然无从得知,则可以根据劳动者在正常情况下能够获取到的工资收入,即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还有奖金、津贴及补贴等货币形式的所得进行确定。但是请务必注意,由于地域原因的影响,不排除一些地方有可能会制定出更加具体的规范条例,并且可能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一定程度上的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