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抵消权的过程中,必须要符合特定的条件。以
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例,假使合同的双方都背负了相互的
债务责任,而此债务责任所涉及到的标的物的种类以及质量又互相吻合,那么任意一方皆有权提出申请使用抵消权来解决这一问题。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前通知
被申请人相关事宜,并且只有在被申请人已经接收到通知的那一刻起,本次抵消才正式生效。然而请注意,如果这些债务并未全部到期履行,亦或是其中涉及到的标的物的种类及质量并不完全相符,按常规情况来看是不允许进行抵消的,但如出现双方
协商一致的局面,这一限制亦可以豁免。再者,假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针对抵消权的特别规定,则应该严格按照该合同的条款约定来执行。最后,无论是申请还是使用抵消权,都要始终恪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坚决避免任何可能对另一方造成损害的行为。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决定是否发起抵消的申请之前,务必充分评估相关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必要时可以寻求
专业律师的帮助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