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及一套住房进行两次售卖且用于偿还
债务之协议的有效性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倾向于认为这类协议属于无效。关于
回迁房的
一房两卖行为,这本身严重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准则及法律
法规的规定。从法律视角下来看,
一房多卖的行为或许引发多个
买卖合同效力方面的争议与
纠纷。举例来说,倘若首个买卖合同已然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且开始生效,此时卖家又将同一房屋出售予他人并签署抵债协议,那么第二份
合同的效力便可能因此受到影响。一般而言,对于回迁房的
产权归属以及交易条件,均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加以规范。若卖家在无合法处分权的前提下进行一房两卖并签订抵债协议,此类行为极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仍需结合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例如合同的签订日期、履行状况、买家是否具有善意等等。若您不幸遭遇类似情况,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着手搜集相关
证据,以便通过法律途径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