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
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特定的法定条件,例如必须已经获得了由政府部门颁发的预售许可证等等。在此前提之下,如果开发商在已经具备预售条件的情况下,仍然拒绝与
符合条件的
购房者签署预售合同,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被视为
违法行为。然而,如果开发商尚未达到预售资格,那么在这个阶段不签订预售合同并不属于违法行为。此外,如果在双方协商的过程中,对于合同中的关键条款无法达成共识,开发商同样拥有暂时不
签订合同的权利。因此,我们建议您首先核实开发商是否已经获得了预售许可证,并且妥善保存与开发商沟通过程中的所有相关
证据,以确保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