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关于
月计薪天数的计算方式有着明确且严谨的规定。具体而言,月计薪天数的计算公式为:(一年的总天数365天减去全年的双休日天数104天)再除以12个月,结果即为21.75天。值得强调的是,在计算
加班工资时,必须严格依照此月计薪天数来确定
日工资以及小时
工资的基准。日工资等于
劳动者当月的工资总收入除以该月的
计薪天数;而小时工资则是将劳动者当月的工资总收入除以(该月的计薪天数乘以每天的工作时间8小时)。此外,针对不同类型的
加班情形,其相应的补偿标准也有所差异。例如,对于平时
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其工资150%的报酬;若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却无法给予补休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其工资200%的报酬;而在
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更须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其工资300%的报酬。